渠道与集成商
区域渠道与系统集成商,围绕设备供货与项目配合开展合作。
面向渠道与集成商、设计与咨询机构、设备厂商、项目业主与总包方,围绕产品供货与项目配合开展合作。
具体合作内容与商务条款按项目实际情况商定。
区域渠道与系统集成商,围绕设备供货与项目配合开展合作。
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产品选型建议与资料配合。
在产品推广与项目落地上做区域配合。
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、施工与调试整体承接,或按系统分工配合。
我们同时具备工程实施与设备供货两类能力,所以在合作中既可以承担产品供货与技术支持,也可以承担施工、调试与整体交付。对渠道与集成商而言,同一个项目不必再分别找供货方和施工方;对设计与咨询机构而言,可以在方案阶段拿到选型建议与图纸配合;对业主与总包方而言,既可以按系统整体承接,也可以只做其中一个子系统。
同样要把边界讲清楚:可承接范围按项目实际情况评估,超出能力或资质范围的部分会提前说明,不做先接下来再转手的安排;产品参数一律以厂家正式技术资料与到货设备为准,不用模糊口径参与竞争。合作内容、责任划分与商务条款均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。
按项目清单供货,提供选型对比与配置依据;参数以实际到货设备的技术资料为准。
配合设计单位与咨询机构做点位规划、系统架构与图纸深化,输出可用于报审的资料。
按规范组织管线敷设、设备安装与系统联调,隐蔽工程留存影像资料,交付完整竣工资料。
提供设备对接说明、参数设置支持与操作培训,交付后按约定提供运维响应。
信息不全也可以先沟通,下列材料只是能明显缩短前期时间。
说明项目类型、规模与需要配合的内容。
双方核对产品、资质与可交付范围。
按项目清单给出方案建议与报价。
确认合作方式、责任分工与商务条款。
按确认的分工推进供货、施工与调试。
目前按项目或区域的具体情况商定合作方式。渠道与代理政策:待补:渠道与代理政策
可提供产品选型资料、技术说明与对接说明;涉及资质与检测报告等材料的,按我方实际持有与可提供的范围出具,具体清单在对接时逐项确认。
建议以厂家正式技术资料与到货设备为准,并在提交前与我们核对版本,避免因资料版本差异产生偏差。需要出具正式参数说明的,可在对接时提出。
按项目清单、数量与需要配合的内容一事一议,待补:渠道价格与折扣政策
待补:样品、样机与试用安排以实际商定为准。有具体测试场景的,可在沟通时说明测试条件与周期。
按双方确认的分工执行。属于我方供货或施工的部分由我方负责,并在合作确认阶段约定质保范围与响应方式。
把项目类型、需要配合的内容与时间节点发给我们,我们先出一版可行性判断。